规范行为准则

规范行为准则

2019年10月28日根据西班牙甘肃官方商会的全体会议召开的会议的批准,根据章程第28条,该协议于2019年10月29日第二天生效。

第一章:应用目的和范围

第1条:目的

西班牙甘肃商会的行为规范准则(以下统称“准则”)的目的是:

在过程中定义原则和标准,以确保其在实施公共行政职能时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在商会的所有活动和活动范围内,建立善政的价值观和准则,以及商会理事机构,管理团队和员工以及与第三方的关系时应遵守的行为准则。

第2条:应用范围

该准则将适用于商会的理事机构,管理团队和员工。

第二章:一般行动原则及规范行为

第1项:一般行动原则

第3条:合法性

该商会应行使4月1日的第4/2014号法律条例(《工商会,工业,服务和航海官方商会基本法》和12月16日第2/2014号法律)赋予的公共行政职能。该商会受马德里官方工商和服务商会的监管,他们有管辖本地商会的权利,马德里大区可以明确授权或授权给它们,并与其性质和职能相适应。

此外,在有效法规内商会还将提供私人的免费竞争活动。

商会的目的是代表、促进和捍卫商业、工业和服务业的总体利益,以及为开展上述活动的公司提供服务。

Artículo 4: Tutela

第4条

它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通过相关的马德里负责的贸易事务部,在其活动中对其行使监护权。

第5条:理事自由及企业结社自由

商会为实现其宗旨而进行的活动将在不损害结社自由和商业结社,代表承担此类结社的商人利益的权力以及采取的行动的前提下进行合法成立的其他社会组织。

第2项: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6条:公正性

商会将公正,公平和合理地在其所有活动和职能中采取行动。

为了适当区分公共和私人活动,商会将在其公共和私人活动方面保持差异化会计,而不会影响年度帐目的独特性。

第7条:透明性

根据12月16日第2/2014号法律和12月9日第19/2013号法律,有关透明度、公共信息获取和善政的规定,商会将在其电子总部或主页中留出空间该网站以清晰、结构化和易于理解的方式为感兴趣的人士发布有关其受行政法管辖的活动的机构‘’组织和经济财务性质的相应信息。

第3项:过程中的行动原则

第8条:与公共行政组织的联系

商会是与公共行政部门在不损害其追求的私人利益的情况下进行协商和合作的机构。

为了适当履行职能,商会和公共行政当局可以根据现行法规订立协议,也可以与公共行政当局订立合同,现行法律制度的充当剩余公证书。

在发展公共行政职能时,将通过签署适当的合作文书以及通过行动计划在适当的情况下决定马德里的行动计划,确保与公共行政当局进行充分的协调。同样,商会可以签署协议或其他合作文书,以确保其行动由商业组织完成。

第9条:签约

商会的签约工作将根据《内部订约规则》的规定,根据私法进行,其程序应保证公开,透明和不歧视的条件。商会将通过先前满足需要的定义的要求,有效地使用用于完成工程,购置货物以及订定供应和服务合同的资金。

第10条:可访问性

一般而言,残疾人必须能够获得护理服务及其设施,为此,将考虑到各种类型的残疾人的需求,并提供根据内部规则的规定,保证宣传,透明和无歧视。

第11条:数据的保护

商会发布的信息的使用将根据个人数据保护权利,在按照有关该事项的特定法律规定下进行,并在适当的时候限制使用该权利,在这种情况下,限制现行法规中规定了获取公共信息的权利。

第12条:申诉与上诉

针对商会行使其公共行政职能所指示的行为和协议,以及影响其选举制度的那些行为和协议,可以在有争议的行政管辖权之前,向负责贸易事务的参赞提出上诉。

商会在其他领域的行动,特别是劳动,民事和商业性质的行动,将在主管法院和法庭上予以澄清。

民事管辖权命令将有权审理有多少诉讼问题影响合同的准备和授予,以及解决当事方之间在合同的效力,合规性和终止方面引起的争议。

任何用户或公司均可将其认为有关商会的活动的适当的建议、投诉或要求以书面形式并附有登记记录移交给商会。在不影响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商会的行为可能会让公司在负责马德里贸易事务的部门面前被提出的投诉或主张。

第三章:道德与操守

第1项 :善政原则

第13条:公正与独立

理事机构的成员,管理团队和商会的雇员将以完全公正和独立的方式行事,并在行使职能时为党的任何利益保持独立的标准,并在每种情况下均采用最适当的决定。鉴于现有信息和商会内部的审议,符合商业,工业和服务的普遍利益。

第14条:忠诚度,奉献精神和效力

商会理事机构成员,管理团队和员工必须按照机构忠诚原则行事,并符合商会的最大利益,以确保商会的正常运作,并避免任何可能伤害他人的行为它的声誉。他们将行使当前法规赋予他们的权力,但仅限于其被授予的目的,并且将避免对他们采取任何行动。

在管理其职务或工作事务时,他们将按照有效性,经济性和效率性原则行事,并旨在满足马德里商业,工业和服务业的利益。

第15条:透明度

理事机构的成员、管理团队和商会的员工将遵守其管理中的透明原则,并将就其活动的透明度,公共信息获取和善政的规定行事,由商会行政法管辖。

第16条:平等和无歧视

商会理事机构的成员,管理团队和员工应享受平等待遇,不受种族、肤色、国籍、社会出身、性别、婚姻状况、性取向、意识形态、政治见解、宗教信仰或其他个人生理或社会状态方面的歧视。 

第17条:责任与勤勉

理事机构、管理团队和员工对所有职责都应在保持专业和个人责任的条件下行使,行动必须积极有效,并考虑到当下情况的性质和功能,在各自条件下尽职尽责。

第18条:诚信,质量和服务

企业家在商会和相关业务下的信任必须建立在诚实之上,也就是理事机构、管理团队和员工的道德、正直和诚信的行为。

商会必须在其职能和活动发展中力求最佳质量和卓越水平,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必要的资源,并制定适当的措施以确保按照这些原则开展业务。

第二项:具体行为准则

第19条:保密义务

理事机构、管理团队和任何员工均不得使用违反道德和宪法原则与价值观的做法来影响与商会有关的个人、实体或组织。

商会的理事机构、管理团队和员工必须对所有数据保密,无论个人数据、报告、背景或可获取的、可能影响商会或第三方利益的任何信息。所有人员,包括已离职人员,除非在法律允许或要求的情况下,应承诺不进行散布、披露或公开这些信息。

商会将要求理事机构成员、管理团队和成员签署关于上述要求的相关文件。

第20条:不兼容性

《内部订约规则》将规范商会内部禁止和不兼容的相关制度。

第21条:利益冲突

在负责任和守道德地履行责任和义务中,理事机构成员、管理团队成员和商会员工可能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冲突。

理事机构、管管理团队和成员必须始终捍卫商会的最高利益,个人利益不高于商会的利益。 在可能出现影响个人客观性的情况下,应考虑弃权或酌情投票。

  • :机会均等

员工的甄选和晋升取决于他们的能力和职能表现,以及相关职位的绩效标准和能力要求,每人机会均等。 对于人员的雇用,晋升和解雇,必须遵循相应的监管程序。

所有员工都有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商会提供的培训计划,参与自身的发展,并致力于提高必需的知识和技能以最有效地履行各自职责,促进职业发展及为其成员和社会提供价值。

理事机构和管理团队应作为商会员工的职业发展的促进者。

第23条:资源的使用

商会为理事机构、管理团队和员工提供必要的资源,以供他们在各自的任务、职责和岗位中发展。

所有人员必须在其职业活动中负责任和适当地使用资源。

同样,必须保护和维护相关资源,避免造成任何不适当使用可能会对商会利益造成的损害。

第24条:注意事项和礼物

与本守则相关的任何人员不得接受或提供任何现金、实物或以其价值影响当事各方之间关系发展或可能影响商会名誉的任何利益。 不得接受或提供与日常使用、社会交往、礼仪不相关的礼物。

  • :员工行为准则

商会员工和管理团队必须遵守诚信和勤勉的原则,以及合同规定的责任,履行其职位的相应职责, 尤其是:

必须遵守商会的指令,接受商会管理人员的监督。

必须履行与自身职能和所分配任务相关的所有职责。

必须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必须重视有助于发展工作的资源。

必须对自己在工作过程中访问的信息进行保密,尤其是对商会可能管理的第三方的个人数据,这些都受内部信息安全政策保护。

不得与商会活动产生冲突。

必须遵守安全和卫生措施以及在相应工作岗位条件下采用的特别措施。

第四章:保证遵守本守则

第26条:运作和遵守

善治与遵约委员会是商会的机构之一,该委员会员工负责报告可能发生的员工不履行相应职责的行为,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第三方造成影响的违规行为。 商会执行委员会将着手任命其职能、运作机制并任命其成员。

该委员会将负责在商会中传播、解释、跟进和报告本守则,并与公司委员会合作进行外部传播。

商会理事机构、管理团队和员工必须遵守并执行本准则。 如果员工有任何关于本准则的疑问,应咨询上级主管,如果是领导机构和管理团队,则应与执行委员会联系。

第27条:本准则的宣传

商会承诺在理事机构,管理团队和员工之间沟通和传播本准则,监督履行情况,并定期通过公司治理年度报告进行报告。

此外,还将包含适当控制机制,旨在监测成员对本准则规定内容的履行度。

该守则将通过机构网站和/或其他可能的公司渠道提供给所有相关利益团体。

第28条:效力和生效

本守则自商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第二日起生效,并在修改或废止之前一直有效。 对本准册的修改或废除将由执行委员会提议,并在全体会议通过。